買賣合同怎麼籤纔有效嗎

合同的成立有效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存在雙方或多方訂約當事人;
2.訂約當事人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應當具備要約和承諾二個階段。
同時對於已經成立的合同還必須具備以下生效要件,才能產生法律拘束力:
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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