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的概念不同。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訂立過程的完成,即主體對合同的基本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合同的生效則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爲使其具有法律所賦予的約束力而產生的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