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隨義務都有哪些?

合同附隨義務都有哪些?
1、通知義務。通知義務又稱告知義務,是指債務人負有對有關債權人利益的事項的通告使其知曉的義務。
2、協助義務。協助義務又稱爲協作義務,指合同當事人應互爲對方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提供照顧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圓滿實現。
3、保密義務。保密義務是指當事人一方對於知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或要求保密的資訊、事項不得對第三人泄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