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怎樣有效地撤回

要約怎樣有效地撤回
律師解析:要約有效的撤回是在要約生效之前,邀約人使要約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爲。
我國關於撤回要約的法律規定是,行爲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
法律其他規定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
行爲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條
要約可以撤回。
要約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