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合同的有效訂立方式包括什麼

訂立合同的有效方式主要分爲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兩種,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只用口頭語言爲意思表示訂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達協議內容的形式,凡當事人無約定,法律未規定須採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採用口頭形式。書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現當事人所訂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書以及任何記載當事人要約、承諾和權利義務內容的檔案,都是合同的書面形式的具體表現。
民法典》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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