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爲能力。所謂締約行爲能力,是指民事主體據以獨立訂立合同,以自己的行爲取得民事權利或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4、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