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的三個原則是什麼

一、合同履行的三個原則

合同履行的三個原則是什麼

1)全面履行原則

全面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不僅包括合同條款約定的各方當事人的義務,而且也包括法律規定的先合同義務與後合同義務等內容。全面履行原則的基礎即爲《民法典》的誠實信用原則。

2)適當履行原則

適當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應依合同約定的標的、質量、數量,由適當主體在適當的期限、地點,以適當的方式履行合同義務的原則。

3)協作履行原則

協作履行原則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僅應履行自己的義務,而且還應當協助對方履行義務。《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此款是協作履行原則的具體體現。協作履行原則是合同履行的保障,符合雙方當事人的利益。

二、合同履行的內容

合同履行是當事人的履約行爲。

由於合同的類型不同,履行的表現形式也不盡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須有當事人的履約行爲,這是合同債權得以實現的一般條件,也是債權與所有權在實現方式上的基本區別。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現爲義務人的作爲,由於合同大多是雙務合同,當事人雙方一般均須爲一定的積極作爲,以實現對方的權利。但在極少數情況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現爲義務人的不作爲。無論是作爲還是不作爲,都是義務人的履約行爲。

履行合同的標準

履行合同,就其本質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當事人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全面、正確地完成各自承擔的義務,才能使合同債權得以實現,也才使民法典律關係歸於消滅。因而,

合同履行 當事人全面、正確地完成合同義務,是對當事人履約行爲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規定的部分義務,就是沒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雙方均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則屬於完全沒有履行。無論是完全沒有履行,或是沒有完全履行,均與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當事人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履行合同的行爲過程

當事人完成合同義務的整個行爲過程,不僅包括當事人的依約交付行爲,而且還應包括當事人爲完成最終交付行爲所實施的一系列準備行爲。儘管在通常情況下,準備行爲並非合同義務,但絕不能因此得出準備行爲不是合同履行行爲的結論。準備行爲是最終履行行爲的基礎或前提,甚至可以說沒有準備行爲即沒有最終的履行行爲。合同的履行是一個過程,這其中包括執行合同義務的準備、具體合同義務的執行、義務執行的善後等。在這一過程中,具體合同義務的執行是合同履行的核心內容,傳統意義上的合同履行,指的就是這一階段的合同履行。然而,爲執行合同義務所作的準備和義務執行完畢後的善後義務,固然不是合同規定的義務,但因其與第二階段意義上的合同履行具有密切的聯繫,也是合同履行的內容。這同時也是現代民法典發展的趨勢所在。

合同本着公平的原則簽訂,在簽訂之後,進行履行的過程中,依法貫徹三個原則。我國《民法典》中對於合同的履行方面有着詳細的規定,這也是爲了能夠減少合同履行時出現差錯,減少事後的合同糾紛。因此,深入貫徹這三個履行原則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