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簽了合同毀約了怎麼辦?

一、用人單位簽了合同毀約了怎麼辦?

用人單位簽了合同毀約了怎麼辦?

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違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標準兩倍的賠償金。勞動合同的主體即勞動法律關係當事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主體與其他合同關係的主體不同:其一,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由法律規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公民與不具有用工權的組織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其二,勞動合同簽訂後,其主體之間具有行政隸屬性,勞動者必須依法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管理。

二、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根據雙方的需求來協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同時,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若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並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該情形不得約定試用期。

三、對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別注意的情形有哪些?

1、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4、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用人單位必須爲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否則發生工傷事故則要承擔相關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就代表着雙方已合法的成立了勞動關係,只要用人單位有違反的情形必定就要承擔起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而對於勞動者毀約的,那麼就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這樣纔不會承擔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