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被撤銷之後,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

合同撤銷後將發生兩方面效力,一是合同自始無效,當事人無需履行合同;二是當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但是合同被撤銷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被撤銷之後,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