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委託合同協商終止可以嗎?

一、監理委託合同協商終止可以嗎?

監理委託合同協商終止可以嗎?

雙方在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可以協商終止合同,合同終止是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關係建立以後,因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使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的法律名詞。

《合同法》第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二、具備以下條件,不必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另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

4.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備上述條件,一方當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雙方在簽訂合同後,一般需要嚴格遵守相關條款,並遵照執行,但特別情況下,如果存在導致合同終止的條件,則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進行終止合同,但必須由當事人雙方對相關情況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必要時還需要簽訂補充協議或者合同終止協議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