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是否要約定發票條款

合同中是否要約定發票條款
律師解答:不是。律師解析:合同中並不是一定要約定發票條款,主要由當事人協議確定。
當事人自主簽訂合同,合同內容一般包括有合同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
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合同的違約責任;
解決爭議的方法。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