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第三人調解,一般調解可分爲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投訴,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業主可以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4、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業主透過以上方式仍無法解決糾紛時,可以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透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