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餐廳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和解、調解、仲裁、訴訟。律師解析:1、和解是由爭議各方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各方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而不需透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它是糾紛常見的解決方式。
2、調解是由爭議各方選擇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爭議進行調解處理。調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諒互讓爲原則進行。此方法解決糾紛的可能性較和解大一些,但由於調解協議與和解協議一樣不具有強制性效力,也使得糾紛的解決難盡人意。
3、仲裁是指爭議各方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以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法定的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依據仲裁規則居間進行居中調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
4、訴訟是解決合同爭議的最後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爭議雙方的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決爭議的方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透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