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預售合同多長時間需要備案

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需要備案。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時,應當向預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商品房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和負責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門備案。

簽訂預售合同多長時間需要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