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和法律規定不得轉讓這三種情形外,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