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可以上訴幾次

我國法院審理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即每一起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理的,即告終結。對法院判決不服的,只能向第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上訴一次。第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即爲終審的、生效的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合同糾紛可以上訴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