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前原告要準備的有:1、按照傳票上規定的時間,按時參加訴訟;2、攜帶本人身份證,一起起訴狀等訴訟文書;3、攜帶所有證據的原件,如果有證人出庭作證,需要讓證人親自來法庭並且攜帶身份證證;4、開庭時遵守法庭記錄;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