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同仲裁的原則是什麼

1、經濟合同當事人一方申請仲裁的原則。
2、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
3、先行調解的原則。
4、仲裁合議原則。
5、一裁終局原則。
6、迴避原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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