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印花稅由誰交

在稅收法規上,訂立合同的雙方都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
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稅。並要注意以下幾點:
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並劃線註銷。
2、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準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3、如果稅金在五百塊以上,或者要反覆貼花的,去填納稅申報表。
4、兩個立合同的人都要計算繳納並粘帖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應納稅憑證包括: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姓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租賃合同印花稅由誰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