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2、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合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向仲裁機構中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3、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5條規定: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