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無效的司法解釋是怎樣的

租賃合同的無效司法解釋是,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佔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援。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租賃合同無效的司法解釋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