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後的處理原則是:返還的範圍區分善、惡意原則,禁止惡意抗辯原則和不使過錯方受益原則。法律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