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才構成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符合下列要件構成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1.本罪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2.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秩序和經濟利益。
3.主觀方面是過失。
4.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爲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或者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大量外匯被騙購或者逃匯,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法律依據】
《刑法》第167條,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怎麼樣才構成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