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按法律講贈與別人的東西可以要回來。不動產在登記前,動產在交付前,贈與人均可以撤銷贈與行爲,要回贈與的財產。如果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