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以下情形,就是想買:一、買受人明確表示想買該商品。二、試用期限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三、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已經支付部分價款或者對標的物實施出賣、出租、設立擔保物權等行爲。《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條 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限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爲購買。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已經支付部分價款或者對標的物實施出賣、出租、設立擔保物權等行爲的,視爲同意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