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廣告是什麼

懸賞廣告,是指以廣告方式公開表示對於完成一定行爲的人給予報酬的意思表示。

懸賞廣告是什麼

主要特徵有:有償性,行爲人的不特定性,注重結果性。對於懸賞廣告的性質,我國理論和司法實踐多數意見都把懸賞廣告作爲要約看待。只要有人完成了廣告約定的行爲,合同即告成立,廣告人應依廣告支付報酬,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及相應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規定:“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爲的人支付報酬,完成特定行爲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援。但懸賞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