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合同糾紛如何打

投資合同糾紛如何打
律師解答:和解、調解、仲裁、判決。律師解析:1、原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遞交副本。
2、訴狀要整潔,不得亂塗亂改。訴狀應經本人親筆簽名,如系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加蓋公章。
3、起訴時,還要按國家規定的標準,預交訴訟費。
4、案件審結後,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如果雙方都有責任,按責任大小照比例分擔。
5、打官司就是打證據,相對於合同來講,憑證在訴訟中至關重要。
各類憑證包括交貨憑證、付款憑證、驗收憑證、結算憑證、清算憑證、對賬憑證,是對合同履行情況的客觀記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