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行爲的撤銷期限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即贈與行爲的撤銷期限,具體是贈與人實施贈與行爲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的一年之內。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贈與行爲的撤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