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脅迫簽訂協議

脅迫簽訂協議是指以將來要發生的損害或以直接施加損害相威脅,使對方產生恐懼並因此而訂立合同。須脅迫人有脅迫的行爲;脅迫人須有脅迫的故意;脅迫的本質在於對錶意人的自由意思加以干涉;須相對人受脅迫而陷入恐懼狀態;須相對人受脅迫而爲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什麼是脅迫簽訂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