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明下列事項即可: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爲,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