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結婚的財產分割是否受婚姻法保護

近親結婚的財產分割是否受婚姻法保護

一、近親結婚的財產分割是否受婚姻法保護?

近親結婚的財產分割不受《婚姻法》保護,因爲近親結婚屬於無效婚姻,雙方的關係只能是非法同居。我國對於財產的處理時,同居生活期間當事人所得財產屬於雙方共同共有的財產,但有證據證明爲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對同居期間的所得財產不適用離婚時分割共同財產的規定,由無效婚姻當事人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同居期間當事人一方對另一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同居生活期間所生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享有連帶的債權,承擔連帶的債務。並適當照顧無過錯方。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中的第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此外,還有兩項特別規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在分割財產時,應予以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補助。

2、在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撫養且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對死者扶養較多,可以分給他(她)適當的遺產。以上這些規定,雖然是針對未辦結婚登記的非法同居關係而言的,但對於無效婚姻,也同樣具有指導意義。

二、無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在法律規定的可以申請婚姻無效的情形中,並不包括結婚程序不合法這一條,因此因結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請婚姻無效的。

近親結婚從生理及法律制度方面來說都是不合法的,所以,同居關係的財產分割只能按照一般的民事糾紛來處理。人民法院對非法同居也是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自由裁定財產分割的。除男女雙方之外,其他人發現雙方是近親屬關係的,都能舉報這種無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