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財產應該分給父母嗎?

夫妻一方死亡財產應該分給父母嗎?

一、夫妻一方死亡財產應該分給父母嗎?

一方去世後,夫妻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兩次分割。先分割去世一方的個人財產,再對去世一方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在世的一方並不能獨自佔有夫妻共同財產。

1、無夫妻共同協議的情況下,一般應平均分配。

在夫妻雙方沒有約定財產分配的情況下,原則上應當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也即是去世的一方可以獲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財產。

2、無遺囑的情況下,對去世一方的個人財產再按法定繼承來分配。

死去一方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應按照法定順序來繼承,一般爲配偶、父母和子女。

二、法律依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一方死亡的情況下,其個人財產轉化爲遺產,我國對遺產只能進行繼承處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處理,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人處理,法定繼承人中就包括父母和子女等,但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由繼承人之間協商分配。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