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過戶需要什麼手續費

離婚房子過戶需要什麼手續費

一、離婚房子過戶需要什麼手續費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由於離婚造成的房屋產權過戶,也就是房屋共有權的變動,是不需要繳納交易稅費的。但是需要繳納以下手續費:

1、 析產公證費用(500-800元):

沒有離婚判決書的話需要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果有判決書則不需要此流程;

2、 析產登記手續(50元);

3、 取證(5元)。

如果涉及到房屋產權變更的問題,則還需要繳納稅費。房屋產權變更具體是指房屋的產權人在離婚前後發生了變化,需要繳納的稅費具體可以分爲以下幾個稅種:

二、個人所得稅

1、 無償贈與

我們相關法律規定:發生在配偶之間的相互贈與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離婚時如果一方放棄房屋產權歸另一方,則視爲無償贈與,這種情況下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2、 房屋產權歸一方,另一方得到補償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這種情況下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轉讓該房屋,則取得繳納取得收入部分的個人所得稅。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契稅

根據我過相關法律的規定,因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房屋產權的分割屬於房屋共有權的變動,所以夫妻離婚後無論房屋的產權歸屬如何,都不需要繳納任何契稅。

四、營業稅

1、無償贈與

即一方放棄房產,房屋產權全部歸屬另一方。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之間無償贈與不動產是暫免營業稅的;

2、雙方各擁有一部分產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此種情況下暫免收營業稅;

3、 房屋產權歸一方,另一方得到補償

因也屬於離婚房產分割,暫免收營業稅。

在我國離婚案件中,需要對離婚雙方的財產進行相應的分割。相關的房產在這類房產中起到較爲重要的作用,在進行更名和轉移時,需要繳納相關的契稅、個人所得稅等相關費用,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相應的轉移保護自身的經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