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重婚罪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犯重婚罪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一、犯重婚罪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至第一千零六十五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協議分割的話,不用區分是否外遇離婚,只要雙方同意即可。如果是判決離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因重婚離婚能要求損害賠償嗎

依據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因此,因爲重婚離婚可以要求對方給予損害賠償。

婚姻中有重婚行爲,這固然是過錯,並且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的規定還屬於法定的過錯情形。但是就目前我國的規定來看,並沒有說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法定過錯情形,在離婚分割財產的時候就要少分一些。只不過從實際情況來看,很多時候當事人會協商約定重婚的一方少分財產或者法官根據實際情況判決重婚的一方少分一些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