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財產報告怎麼處理

被執行人員沒有發行義務,成爲失信人員而沒有報告你的財產狀況屬於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違反財產報告怎麼處理

所謂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是指被執行人在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財產給付義務時,必須按人民法院出具的《被執行人財產申報令》全面、真實地報告自己的財產狀況,以證明自己沒有或暫時沒有履行能力,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後果的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