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5年沒領證財產分配辦法是什麼?

一、結婚5年沒領證財產分配辦法是什麼?

結婚5年沒領證財產分配辦法是什麼?

根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婚應當是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如果雙方並未辦理結婚登記,不屬於法定意義上的結婚,其實質應當是同居關係。

1、如果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

2、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

3、法院處理時,對於雙方共同積累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如果能證明有份額的,按份額分割。各自的財產歸各自。

4、雙方同居期間爲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一般按雙方的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二、結婚沒辦證可以要求返還彩禮麼?

支付彩禮的一方按照當地的風俗給付彩禮,但是後續又要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在覈實之後,有下列情況的,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之間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只是就結婚達成了初步的意向,男方家先行向女方支付彩禮的。

2、雙方之間已經辦理結婚手續,或者是已經擺了酒席的,但是還沒有共同生活的。

3、男方家庭爲了像女方支付彩禮,而像親戚朋友借債,而後期無力償還的或者是男方家庭支付了彩禮而導致家庭生活苦難的。

在男方家給付彩禮錢之後,這部分彩禮分了兩部分,一部分是透過辦酒席或者是拍婚紗照使用掉了,那麼者部分就可以算作共同開銷,在男方家要求返還彩禮的時候,對於共同開支的項目,在計算女方家庭需要返還彩禮的時候,需要減掉這部分。在辦婚姻的前夕或者是結婚之後,男方以贈予的性質,贈送女方財物,這類的財物是表達雙方的愛意,後者部分是屬於贈予關係,在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時候,這部分不得要求返還。

綜上所述,有些夫妻結婚後並沒有辦證,如果沒辦結婚登記則不受到法律保護,分開的時候處理財產根據同居關係處理。對共同產生的收入,算共同財產部分,原則上平分。對同居期間雙方共同負債,應當算共同債務,也需要雙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