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對方隱匿財產的應該怎麼辦?

離婚時對方隱匿財產的應該怎麼辦?

一、離婚時對方隱匿財產的應該怎麼辦?

應配合法院積極調查取證,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爲的證據,在最大程度上保護自己的財產權益。離婚對方隱藏財產是在離婚時夫妻一方將自己或者夫妻共同財產採取轉移、隱匿的辦法將財產轉移至另一方不知道的地方或他人,從而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佔有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對方隱藏財產的行爲一般有以下幾種: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不僅有房產、存款、股票基金、保險等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隱匿財產的行爲有哪些呢?

1、 在辦理房產證時,以“貸款不便”“未領到結婚證不能共有房屋”等爲藉口,將房產證辦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離婚時予以否認;

2、 對於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登記方將房產擅自過戶到他人名下,套取現金等;

3、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以他人名義買房,實則自己是房產的擁有者,離婚後,再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

4、 將平時的工資轉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銀行卡內,擅自將自己的存款以現金方式取出;

5、 轉移隱匿炒股資訊,將股市內的股票拋售後,套取現金,轉移隱匿等。具體說來,隱匿財產的行爲有很多種,只要是不讓對方知道的財產轉移行爲,都屬於隱匿財產的行爲。

二、我國婚姻法規定: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離婚時發現對方隱匿財產的,有證據證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對方隱藏財產的證據,法院會根據提交的證據判決在分割夫妻財產時,對隱藏財產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財產,這是對離婚隱匿財產行爲的一種處罰。而對於離婚後發現對方有隱藏財產的行爲的,可以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根據上文所說,離婚時發現對方轉移、隱藏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對於離婚後發現對方隱匿財產的,請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時,也可以請求多分財產。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離婚對方隱藏財產怎麼辦並不是很複雜的問題,重要是如何發現對方有隱匿財產的行爲,如何收集對方隱匿財產的證據纔是關鍵。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可以事先諮詢一下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避免給對方隱藏財產的機會,防患於未然。對於離婚後發現對方隱藏財產的,則需要在律師的幫助下收集證據,打好重新分割財產的證據。因爲,離婚後發現對方隱匿財產行爲的,是有時間限制的。在必要的時間限度內,沒有收集關鍵證據的,則有可能喪失重新分割財產的機會,得不償失。因此,不管怎麼說,離婚財產分割請個律師還是必須的。

日常生活當中可能財產分割是比較簡單的,但是如果說一些家族財產比較龐大,涉及到一些企業方面的利益分割,會進行財產的轉移,這對於另外一方來說,自然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一旦發生這種情況,需要立即的向法院提出,並且積極的來配合法院調取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