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借的錢離婚時要還嗎?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經濟收入爲夫妻共有財產,雙方對於財產都有處置的權利,一方如果要向他人出借財產,也需要經由另一方的同意才行。但是,如果在這期間,一方將夫妻共有財產挪來私用,也就可以算作是夫妻之間借的錢。在日後要離婚時,一些人認爲這種債務不需要償還,但勢必就會產生矛盾。

夫妻之間借的錢離婚時要還嗎?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之間的債務,在離婚時,應該按照以下的方式來處理:

      第一, 夫妻之間可以存在債權債務關係。雙方可以就出借夫妻共有財產給一方的行爲簽訂債權債務關係,屬於雙方對於夫妻共有財產的處理行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在離婚後,債務人一方有義務進行償還。

      第二, 夫妻之間如果成立了債權債務關係,在打離婚官司的時候,可以將此事在離婚案件中一併處理。債權人一方可以在起訴狀中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並可根據實際要求借款利息。

      第三, 由於出借的款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實際生活中,難以分清界限,所以一方要求另一方償還債務時的訴訟時效要從兩人離婚後開始起算。如果出借的款項是以債權人的個人名義進行的,那麼債權人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後的兩年內,向法院提起上訴。若沒有明確約定還款日期,則從要求還款的日期後兩年算作訴訟時效。

      在離婚時,如果對方借的是夫妻共有財產,並且雙方因爲債務問題發生矛盾的,對方很可能會以該款項是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爲由來拒絕還款。這時候,如果兩人有打下欠條,或是其他證據,就可以按上述方式處理,如果沒有證據的話,一般就比較難處理,建議向專業律師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