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婚前財產如何分割

一、夫妻離婚時婚前財產如何分割?

夫妻離婚時婚前財產如何分割

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個人財產,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三、離婚時財產分割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離婚時財產分割糾紛起訴後滿足什麼條件法院纔會立案?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除非夫妻雙方協商處理財產分割,如果當事人同意,也可以分割婚前財產,但是,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財產分割的,就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若請求法院分割婚前財產,人民法院是不會支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