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結婚十年後夫妻離婚財產分配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二婚結婚十年後夫妻離婚財產分配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當代社會中,由於人們的個性越來越強,越來越獨立,選擇離婚的夫妻也越來越多,離婚率日趨見漲,有許多人二婚後由於生活不和睦,也會選擇離婚。辦理離婚時需要合理合法分割財產,那麼二婚離婚之後又該如何分配財產呢?下文詳細說明了二婚結婚十年後夫妻離婚財產分配這個問題。

一、房屋財產的分割

根據《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再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

(一)離婚時,再婚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三)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於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四)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爲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二、再婚離婚財產分割

個人財產是結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經取得的財產,我國最新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對於夫或妻一方財產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規定外,還可以是夫妻雙方透過書面協議的方式對婚前或婚後財產進行約定,約定爲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爲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1、有婚前財產協議書的;現在再婚夫妻雙方一般都有自己個人的婚前財產,爲了避免日後因財產發生分歧,或者離婚時財產分割發生矛盾,故而再婚結婚登記前對各自的婚前財產協商,用書面形式固定下來,預防萬一。這種形式在城市比農村較多。如果離婚時婚前財產按照協議執行,減少了因分割財產的婚前財產的處理矛盾。婚後財產的分割,那不用說,按照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沒有婚前財產協議的,再婚離婚時,婚前財產,有證據能證明屬婚前財產的,屬於個人的財產。按照誰的財產歸誰執行。不能證明屬於個人婚前財產的,一般要按照婚後財產分割(對方承認屬於婚前財產的除外)。

3、再婚結婚後有協議的,也按照協議執行。婚後夫妻雙方因婚前財產問題協商一致,有兩種情況:a、同意婚前財產按照婚前財產處理的,簽訂財產協議的,按照協議書的規定婚前財產處理。b、同意把婚前財產按照共同財產處理的,簽訂財產協議的,離婚時按照共同財產分割。

三、再婚共同財產分割

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等。

對再婚共同財產分割時,通常會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及有利於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分割。

上文詳細回答了二婚結婚十年後夫妻離婚財產分配這個問題,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二婚離婚後夫妻需要合法分配共同購買的房子,各自的財產和雙方共同財產。二婚離婚後夫妻的財產分配應該平均分配,如果無法調解財產分配問題,當事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