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離婚後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離婚後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離婚後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是三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此內容。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

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3、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即雙方協議離婚的,且對於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協議的,如對該分割協議反悔,認爲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則可以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對離婚協議變更或者撤銷。

二、離婚後財產糾紛中的財產是什麼

1、離婚後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限於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財產”不僅僅是指離婚協議中未作處理的財產,即使是在離婚協議中已作處理的財產,嗣後發生糾紛的,也是離婚後的財產糾紛。

2、離婚後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僅包括積極財產也包括消極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爲夫妻共有。此處的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積極財產包括物、債權等,消極財產主要爲債務。

離婚時,一般都需要協商分割那些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若是在離婚之後,發現對方在離婚之前,有轉移或者是隱瞞共同財產的行爲的,另一方民事主體可以在訴訟時效範圍之內,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再次分割財產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