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繼承及夫妻共有財產的規定是什麼?

一、股權繼承及夫妻共有財產的規定是什麼?

股權繼承及夫妻共有財產的規定是什麼?

股權繼承及夫妻共有財產的規定是當事人員死亡之後的話,那麼自己所擁有的股權會發生繼承,而夫妻共同財產當中也是包括有股權利益的。股權所代表的財產利益,即股權收益包括公司分配之利潤、清算後的剩餘財產、轉讓或股權回購而獲得的對價等。股權收益可能是已爲股東實際取得的分紅,或已經明確可以爲股東取得的分紅(已作出分紅決議待實施)。

(1)婚前雙方共同投資獲得的股權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即形成一種合作關係,每人各拿出一部分財產共同投資設立公司或因買賣共同取得股權,並且在雙方結婚後該股權仍然存在的,該股權也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股權,在離婚時作爲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2)一方婚後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股權收益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1條的規定,該股權收益屬於一方在婚後以個人財產投資而取得的收益,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3)一方婚前個人股權婚後的收益

對一方婚前股權婚後收益是否認定爲夫妻共有應該區分不同情況。如果配偶一方在行使股權時得到另一方的幫助和支援而使股權得到收益,即可認定該收益爲夫妻共有。因爲將凝聚了另一方配偶勞動的收益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符合現代婚姻法的理念,有利於建立合理穩定的家庭財產製模式和家庭關係。反之,則應認定爲該股東個人所有。因爲根據物權法,股權收益是股東基於股權所取得的股息和紅利,它們是股權的法定孳息,應當歸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合法權利人。

二、離婚時怎麼分割股權收益?

夫妻雙方於離婚之時,對於一方以個人財產或共同財產取得的股權的收益,已經實際取得的部分,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而對於未實際的收益,只有在夫妻雙方達成一致之情況下,方能透過公司法定程序來實現,否則,另一方不得請求強制分割。

在日常生活當中離婚的時候,不僅僅是對於一些現實的貨幣,還有銀行卡當中的錢財進行分割,其中也包括有一種無盡的股權分割。股權在進行分割的時候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爲它涉及到一個股份的身份方面的利益。可能股權分割會顯得稍微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