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離婚析產中財產約定可以嗎?

夫妻在離婚析產中財產約定可以嗎?

一、夫妻在離婚析產中財產約定可以嗎?

是可以的;

析產又稱財產分析,是指財產共有人透過協議的方式,根據一定的標準,將共同財產予以分割,而分屬各共有人所有。析產一般發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離婚時對財產的處理中。

通知稱,透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通知還稱,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餘額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爲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

二、相關的規定

1、透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餘額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爲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

3、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徵個人所得稅。

必備資料

1、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

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5、委託書。

離婚析產指離婚時,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僅限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始於婚前個人財產不能用於分割。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

三、民政局協議離婚與法院判決、調解辦理房屋析產登記的區別

一、提交資料不同

除均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免稅證明、房屋平面圖等資料外,民政局協議離婚析產需提供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明、離婚證和離婚協議原件,法院判決、調解離婚析產需提供現產權人身份證明和生效法律文書(判決書或調解書)。

二、辦理登記申請人不同

透過民政局協議離婚的,需雙方共同申請辦理房屋登記手續;經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的,只需現產權人一人持生效法律文書及所需材料申請辦理房屋析產登記即可,但雙方另行約定的或法院要求協助辦理的除外。

三、辦理時間和成本不同

到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優點是辦理時間短、程序簡便、成本低。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即可隨時簽署離婚協議,領取離婚證。而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則程序較繁瑣,需先立案後開庭,再經調解、判決,辦理時間較長,相應成本也較高。

四、析產約定內容嚴謹度不同

從協議內容來看,民政局對此基本不審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因此,協議書中涉及對財產、子女、債權債務的處分,往往是根據當事人對法律的認識,措詞不規範,考慮不周全,極易產生糾紛,留下隱患。而法院協議離婚,經過律師、法官的層層把關,對調解書的每一條款都會逐條進行審查,合法、嚴謹,並確保今後可供強制執行,沒有隱患,更徹底地解決問題。

五、強制力不同

更爲重要的一點區別在於,從協議的履行方面來看,民政局協議離婚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雖然有效,但是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當一方不履行協議內容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而協議書中所約定的內容,也並非百分之百能得到法律的支援。一旦產生糾紛,仍需法院判決,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透過法院達成的調解協議離婚或判決離婚,有法院製作的調解書或判決書,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六、物權變動生效時間不同

民政局協議離婚的,房屋物權的改變在當事人雙方在房管部門辦理完離婚析產登記後才生效。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的,房屋物權在相應的法律文書生效後即發生了改變。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析產一般是針對於雙方來分割雙方共同的財產,雙方在做財產約定的時候也一定要認定共同財產和個人的財產,這樣纔不會在離婚之後引起什麼糾紛,所以,財產的約定對於我們來說是特別重要的,在分割的時候一定要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