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個人公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前個人公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個人公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就公司而言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但是婚後經營按公司章程分得利潤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當事人以個人財產投資於公司或企業,若基於該投資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則對該公司或企業生產經營產生的利潤分配部分如股權分紅等,應爲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當事人以個人財產購買債券所得的利息,或用於儲蓄產生的利息,由於利息收益是債券或儲蓄本金所必然產生的孳息,與投資收益具有風險性的物質不同,應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權歸屬爲個人所有。

二、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三、夫妻個人財產有哪些?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有人在婚前開公司經營,如果結婚後雙方發生嚴重矛盾鬧離婚的,個人開的公司屬於個人所有,公司在婚姻存續期間內產生的經營收入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對這筆收入進行分割。雙方可以簽訂一份書面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