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成立的公司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成立的公司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後成立的公司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沒有婚前財產協議的話,婚後成立的公司收益屬於共同財產。婚前成立的公司婚後經營所得屬於共同財產。公司利潤作爲投資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爲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爲該公司股東。

夫妻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獨資企業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該獨資企業中的共同財產時,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一方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後,由取得企業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在雙方競價基礎上,由取得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願意經營該企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爲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1、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2、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3、夫妻雙方或一方透過其知識產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4、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綜上所述,婚後成立公司,在家庭生活中屬於投資經營,其公司利潤及資產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今後離婚的話,這筆收入要平均分割。離婚財產糾紛中的一個焦點就是對共同財產及個人婚前財產的劃分上,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此有明確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