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 起訴財產分割

婚內 起訴財產分割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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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分割能起訴嗎

可以的。如果雙方有財產方面的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財產分割可以比照《婚姻法》的規定,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共同財產可以按雙方的出資比例等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