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糾紛民事裁定書多久生效?

一、離婚後財產糾紛民事裁定書多久生效?

離婚後財產糾紛民事裁定書多久生效?

一審判決書在上訴期滿未提起上訴的,則爲民事判決書生效時間。上訴期爲當事人收到判決文書次日起計算。

如果是一審,從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爲上訴期,未上訴的,十五日過後就生效,生效後三日內是對方支付的時間,超過三日,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了。生效日起的二年內都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超過二年就過期了。

二、離婚財產糾紛怎麼辦?

(一)訴訟離婚後,由於法院判決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後所涉及的財產本沒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權利。但是對於特殊情況下的離婚後財產糾紛法律還是規定了救濟的措施的:

1、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要求對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重新分割;

2、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爲或僞造債務侵佔財產,可以重新分割財產。如果是協議離婚時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中對夫妻財產分割在離婚領取離婚證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但是,對於以下情況,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的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財產:

1、 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2、 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3、 登記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爲或僞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4、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八條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收到裁定書之後發現有漏分夫妻共同的財產的,或者是在登記離婚之後其中一方沒有履行財產中的分割的約定,以及在離婚後發現有僞造的債務對財產進行侵佔的,這個時候當事人一經發現可以上訴到法院要求重新處理債務和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