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結婚證算夫妻共同財產嗎,規定是什麼?

沒領結婚證算夫妻共同財產嗎,規定是什麼?

在各類離婚案件中,當事人最關心的莫過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那麼,沒領結婚證算夫妻共同財產嗎,規定是什麼??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民法典對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又有哪些規定?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沒領結婚證算夫妻共同財產嗎,規定是什麼?

沒領結婚證財產一般是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相關規定是:夫妻沒有結婚證,但雙方都沒有配偶的。法律上認定爲無效婚姻,雙方沒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和相互的夫妻權利和義務,但法律不干涉;最高院對同居生活的財產處理解釋: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夫妻沒有結婚證任意一方買房房產離婚如何分割?

1、夫妻雙方任意一方全款買房,離婚時房屋增值或虧損屬於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所有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該房產屬於付款一方。雙方在婚後共同購買房屋,離婚時尚未拿到房產證,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2、 如果婚後出資購買房產,一方按揭購買,產權屬於首付出資方,一旦離婚房產屬於共同財產,首付相當於夫妻共同債券,出資方配偶對出資方需要進行補償。

3、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着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爲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後共同付款的不同,來分割房產。

三、相關內容拓展

1、沒有特別約定或不能證明購買資金完全由個人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雖然不屬於夫妻共有,但份額上也是一人一半。

2、夫妻沒有結婚證,但雙方都沒有配偶的。法律上認定爲無效婚姻,雙方沒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和相互的夫妻權利和義務,但法律不干涉。

3、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關係存續期間,由共同生產取得的債權或用於共同生活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債權或所承擔的債務純屬個人支配,則另一方對此不享有權利亦不承擔義務。

4、最高院對同居生活的財產處理解釋: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5、對雙方沒有配偶的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雙方只要不是AA制或有特別約定,在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債權債務,一般都會認爲以屬於共有的權利和義務。法律上雖然對此關係認定爲無效婚姻,但對期間共同取得的債權和債務的處理方式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方式基本一樣。

如果沒有領取結婚證就可以認定爲不存在夫妻關係,因此在一起之後的財產一般不會認定爲共同財產。需要注意的是,我國目前對於這個部分並沒有相關的法律進行準確的規定,主要是以雙方的協商結果爲準,只要沒有違背法律的都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