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提出離婚財產分配問題怎麼辦

老婆提出離婚財產分配問題怎麼辦

女性的獨立意識越來越先進,敢愛敢恨成爲了現代女性的重要特點。不同於古代妥協於包辦婚姻和夫唱婦隨的情況,現代女性自由戀愛自由結婚,主動提出離婚的情況也多了起來,女方提出離婚的情形下財產怎麼分配也成了很多人心中的疑問。

在進行財產的分配前,明確財產的分類很重要,很多人透過電視劇和小說等途經,已經知道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大致區別,這裏也大致再提一下。以結婚前後爲限,財產可以分爲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夫妻的共同財產,婚前財產很好理解,也就是結婚前的財產,《婚姻法》的第十八條中就規定了婚前所取得的收入、收益或者被贈與和繼承的財產等屬於個人財產,例如結婚前前買的房子、婚前存下的股票收益和獲得的贈與財產等。而婚後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除非夫妻雙方另有約定,這在《婚姻法》的第十七條中有所體現,只要是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後離婚之前各自取得的收入、收益等,皆是婚後共同財產。

所以做好婚前的財產公證是很重要的,對於區分雙方在婚前的個人財產有重大意義,如上文所說,《婚姻法》的第十八條規定婚前個人財產屬於個人,因而離婚時這部分個人財產肯定是劃歸給個人的。然而法律也是靈活的,這部分婚前的個人財產也是可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具體條款體現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的第十九條中。

老婆提出離婚財產分配問題的時候,其實就是在徵求另一方的意見,如果另一方也同意離婚的,雙方就可以協調財產分配問題。夫妻雙方自行協調離婚財產分配的時候,並不需要法院等機關介入,只要協調出雙方都滿意的分配方案即可。當然財產的分配是要合法的,不能一方採取脅迫等手段獲得重大得利而另一方權利受到侵害,財產的分配寫入雙方的離婚協議,擬好離婚協議書以後攜帶齊其他資料就可以前往婚姻登記機關注冊離婚了。

如果夫妻雙方在協調過程中發現無法處理,根本無法協調出令雙方都滿意的方案,就可以訴諸法律途徑,去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受理以後,財產的分配就會按照國家法律來走了。婚前財產如果無特殊約定,全部從哪裏來回哪裏去,婚前個人財產離婚後劃歸個人。婚內共同財產的分配遵循幾個原則:男女方平等、保證雙方權利不被侵犯和濫用、適度照顧女方。當然雙方的債務也是需要共同承擔的,但是會有比例的劃分,現在有不少替夫還債或替妻還債的案例,法律正不斷的完善相關規定,令每個人權利依法得到保護。

不少的離婚夫妻無法協調的原因,是因爲房子的產權都不想放棄,還是要看房子產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如果房子是父母贈與,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房子都是屬於贈與方父母子女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