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房改房如何分割

一、夫妻離婚時房改房如何分割?

夫妻離婚時房改房如何分割

離婚房改房的分割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六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七十七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改房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要看房屋產權證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前還是婚後,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則屬於其個人財產;如果是在婚後取得,則屬夫妻共同財產。

在我國房屋改革中,還有一種普遍的現象是,產權證往往由單位直接辦在本單位職工名下。但無論形式如何,凡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理應認定爲共同財產。

三、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後取得的房改房基本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在結婚之前就已經取得了房改房的產權證,這樣一來房改房是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半是沒有權利要求分割婚前房產的。